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推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进一步发现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2.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分别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21上午11:00前及时报送《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材料需同时报送。
联系人:何正轩,电话:15392811771,邮箱:505340486@qq.com,地点:勤政楼222室。
附件: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仙桃职业学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