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院已具有高职高专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正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负责组织开展授权范围内的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相关职称评审工作,现对制定《仙桃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仙桃职业学院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面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7月30日前反馈至仙桃职业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才
地址:勤政楼222室
电话:15392811994
附件:
1.制定说明
2.《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0号)
3.《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
仙桃职业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