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仙桃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4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4.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6.本科要求在年龄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办法
(一)本公告在仙桃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9日。
2.报名办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至505340486@qq.com,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28-333400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等电子扫描件,《仙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市人社局、仙桃职业学院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成绩在仙桃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公示。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